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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10-22 ] 阅读次数:[ ]

为了加强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提高信息、数据收集的质量,规范统计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的内容

实验室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实验项目开出和变更情况;实验人员变动和职称变更情况;实验人员发表论文和获奖情况;实验人员培训情况;实验装置研制、实验教材改革情况;实验用房面积和用房调整情况;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实验设备更新率、利用率和完好率核查情况;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情况及有利于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有关信息。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任务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任务包括:作好各项实验室工作的原始记录,如:实验室各岗位人员的岗位日志或工作记录、仪器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实验情况登记、安全检查记录等,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可靠性;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有关工作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完成上级或主管部门所需的统计报表。统计报表主要有: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每学年实验室任务统计表;实验室设备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实验室教学实验费使用情况统计表等。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时间要求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度末或下(学)年度初,部分信息的收集整理可根据需要按学期或其他规定的时间进行。所上报的各种报表,实验室均应留存。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责任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可将本室的信息收集任务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每年度未由实验室主任或指定人员将本室人员收集的基本信息汇总归档。对收集信息认真负责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学院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信息收集工作不负责任,以致信息不真实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

以上条款望遵照执行,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细则。

水利水电实验教学中心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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