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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10-22 ] 阅读次数:[ ]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对所有人员及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根据各室设备、环境及试验特点,制定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管理措施。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烧水、做饭。

3.仪器室、重点要害部位及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点防护,安全措施到位,必要时设置安全监控预警系统。

4.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责任到人。

5.室内水电设备和管线设施必须按要求装配,不准乱接乱拉,随意拆装、改线。各类在用设备应保持完好安全状态,有沟、坑、井、台、洞的地方,应设盖板、护栏或警示牌。

6.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用的位置,定时检查,确保有效可用,各室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7.防盗是实验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凡持有本实验钥匙的人员,均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

9.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未经允许本室工作人员也不得带非本室人员进入实验室。

10.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或本楼层总水伐;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11.下班或节假日,各个研究分室或各个课题组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是源、火源、关窗、锁门、并留专人值班。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12、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做到台面、设备仪器、室内整洁卫生。

13、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能自行排除的,尽早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如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实报告案情。凡隐情不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应负责任。

水利水电实验教学中心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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