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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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实验教学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10-22 ] 阅读次数:[ ]

实验室科研课题进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遵循所确立的“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积极吸引广大科研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任何进入实验室的课题,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提交科研项目进室工作申请书,然后报院实验室管理院长通过,进室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主任签定进室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进室开展工作。进室课题申请每年3月份,9月份集中两次受理。

3.进室课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台面上工作,不得占用其他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通过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前与所涉及分室进行协商。

4.进室课题必须按进室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进室研究人员、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来执行。如有变动应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不得从事与申请课题无关的其它科研、实验活动。

5.进室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积极支持已获准入室课题的导师所带博士、硕士研究生进室完成毕业毕业论文,但不直接受理研究生的入室申请。研究生进室协助导师进行科研工作,须由已获准入室的导师的推荐并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后才能入室。本科生一般不得单独在研究室从事科研活动。

6.进室课题必须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课题结束后,应及时与实验室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离室手续。

7.根据进室课题的研究内容发表的论文、获得的成果,客座研究人员为本校者,其工作单位注为“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工作单位为外单位者,必须注明“本课题受西安理工大学大学水利水电程学院XX实验室”资助。固定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时,其工作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及时向开放实验室提交有关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实行开放科研基金及论文、成果奖励制度,具体细则详见有关管理规定。

水利水电实验教学中心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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