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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研究人员工作守则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10-22 ] 阅读次数:[ ]

1.实验室研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2.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活动(如学术交流、清洁大扫除等)。

3.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和研究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各室的临时辅助人员必须在实验室连续工作半年以后,由课题负责人作保,方可持有钥匙。作保人员应对该临时人员在实验室的活动负责。

4.每位科研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仪器、器材一律自备、自存、自用,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试剂、器材。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带小孩,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

7.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不得随例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8.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课题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如测量仪器等)需经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9.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

10.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含各分室制订的制度),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及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水利水电实验教学中心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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